上海劳动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劳动安全
文章列表
违反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应担责
2016年9月14日  上海劳动律师
       案例:孙某、王某等18名职工系某建筑公司职工。1996年建筑公司承揽了某水泥厂的改建工程。孙某、王某在改建过程中发现水泥圆形筒仓内水泥粉尘浓度高,有呼吸不畅之感,必须有劳保用品才能防止粉尘作业损害身体健康。于是,孙某、王某等18人联名要求建筑公司发放劳保用品以及粉尘作业津贴。建筑公司以本公司无此项开支为由拒绝发放,双方发生争议,孙某、王某等18名职工

来源: 上海劳动律师  


邱科铭——上海劳动律师

18916407844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上海劳动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916407844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