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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临漳县人社局“四项机制”强化集体争议案件处理工作
2017年4月26日  上海劳动律师

一是建立“绿色通道”机制快速处理案件。由局领导亲自挂帅,抽调争议企业所在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站长及人社局仲裁股业务骨干成立案件调查小组,就案件涉及人数、企业经营情况、与法院链接等分工负责,加时加班调查取证,并且测算有关数据,第一时间弄清案件事实,为公正、准确处理案件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建立“取证负责”机制准确处理案件。集体争议案件涉及人数多、个体情况不一,容易鱼龙混杂。要求办案人员各司其职的同时,尽可能弄清案情事实,把握证据关联性、真实性和证据的链条关系,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担负责任,认真细致的开展取证工作。

三是建立“办案协商”机制公正处理案件。每一次处理集体争议案件,人社局仲裁股都组织专、兼职仲裁员多次讨论、反复斟酌,提高办案质量,确保集体争议案件处理严谨慎重,有理有据。对有争议的问题,认真对照法律条文句斟字酌,并考虑政策的延续性和社会的稳定性,确保裁决的公正和客观,力争使集体争议案件的裁决即依法维权又确保稳定。

四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公开处理案件。集体争议案件对社会的广泛影响,必须坚持公开原则。在争议案件审理过程中,人社局仲裁股邀请了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单位记者采访,允许安排一定数量职工旁听,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既宣传了劳动法律法规,又能做到有错必究,及时消除消极影响。


来源: 上海劳动律师  


邱科铭——上海劳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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