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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期满后身体不适应享受什么待遇?
2017年7月5日  上海劳动律师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来源: 上海劳动律师  


邱科铭——上海劳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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