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工伤认定
文章列表
视为工伤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突发疾病包括范围
2018年6月7日  上海劳动律师
视为工伤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突发疾病包括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及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应当认定为工伤
  1.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 醉酒导致伤亡的;
 3. 自残或者自杀的。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诊断为职业病后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来源: 上海劳动律师  


邱科铭——上海劳动律师

18916407844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上海劳动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916407844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