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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技工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2018年6月15日  上海劳动律师
    
各技工院校:
    最近,我国一些地方连续发生了数起在校师生受到暴力伤害的恶性事件,某地发生了学校班车重大交通事故。这些事件代价沉重,教训深刻,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反响。为切实加强全市技工院校校园安全管理,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开展护校、护学活动,确保我市技工院校师生的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现将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门卫管理制度。要加强校园封闭管理,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校园。确因工作关系需进校的,必须严格查验身份,核查携带物品,与联系人沟通并履行严格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放行,务必做到人人必查、人人细查;外校师生来校学习或参加活动,必须凭“活动通知单”进校;谢绝家长进入校园接送、探望学生,特殊情况的一律必须凭联系单进入;上学、放学时段内,一律禁止任何其他人员进校;学生在教学时间内出校门(含住宿生在规定时间内外出),必须凭班主任签字或分管处室的凭证,门卫方可放行。凡违反上述要求的保安或门卫人员,应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直至停岗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 严格加强校园安全巡查。要严格落实安全保卫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任何时间有2名及以上门卫安保人员同时在岗在位,不脱岗、不断岗。要强化校园内安全巡查工作,特别在安全重点区域、学生易发生纠纷区域要增加巡查密度,发现可疑人员应立即严格盘问、核实身份。要强化校园周边安全巡查,发现可疑人员和情况,在做好防范工作的同时,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反映。在学校原有行政干部、教师值班、巡查制度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发动党员骨干、青年教师、家长志愿者积极参与护校、护学活动。要制订并完善校园周边地区护校、护学行动方案,实现时间、人员上的无缝对接。在征得公安部门同意下,为保安人员配备橡胶棍等必要防护器具。
    三、严格配齐用好校园技防设施。要根据市综治委、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社会面监控技防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标准,加大投入,增配、更新、升级技防配备,并管好、用好。门卫值班室和校长办公室必须分别安装与公安110联网的紧急报警按钮各1个,校门出入口(有条件的应在校门外一定范围内)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进行24小时实时记录,记录图像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
    四、 严密疏理重点对象和人员。要开展细致排摸工作,特别是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扬言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要进行细致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立即停止其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反映。
    五、 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教育。要利用多种方式,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对学生开展治安防范、自救自护教育,提醒学生增强安全意识;增强学生突发情况下的自我保护、紧急避险能力;要加强家校联系,提醒学生家长关注学生的安全动态,共同配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六、切实增强部门联动合力。要积极配合和加强与公安、交警、城管、消防、文化、卫生、工商、社区等部门的协作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发现校园及周边秩序存在的问题,要迅速向有关部门反馈,及时配合整治。要充分发挥校园110警务室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结合公安部门开展的校园周边地区护校、护学行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目前上海世博会已开幕,下半年又将在广州举办亚运会,确保社会安全和稳定是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各技工院校要严格执行校长负责制,落实部门责任制,强化常态化管理机制,并在近期认真开展一次综合整治工作。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安保工作总体方案和本通知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措施,查补漏洞,提升防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技工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特此通知,请即认真贯彻落实。
    附:省人社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安全工作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函[2010]222号)

                              
        

来源: 上海劳动律师  


邱科铭——上海劳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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