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劳动案例
文章列表
单位拒转离职档案 工会调解三天获赔偿
2018年6月17日  上海劳动律师
 
 
  在原单位辞职后终于找到了新工作,但因档案、社保关系无法从原单位转出,因而无法到新单位入职,二十多岁的小王一气之下便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后被告知要等半年才能进行裁决。心急如焚的小王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到丰台区工会调解中心,没想到本来要等半年才能解决的劳动争议,在这里三天就成功调解了,小王不但顺利拿到了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等各种关系材料,还得到原单位500元的补偿款,小王激动地说:“工会调解太神速了!”
  侵权事实
  不满扣奖金职工辞职
  办入职原单位拒转档
  2007年6月11日,刚刚大学毕业被北京市某销售公司聘用,小王成了保卫科的一名科员,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
  刚上班二十多天,小王因左腿感染病菌而行走困难,只好请了病假。公司对他很关心,派人专程到小王家去看望他,并表示,如果需要可以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公司可通过社会医疗保险进行报销。一个月后,小王康复回单位,并拿着2142.6元的医疗费单据到公司报销时,公司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却告诉他“在试用期内的医疗费用不能通过医保报销”。小王想到公司没有借机辞退自己,医疗费不给报销就算了。
  2008年11月,公司有关领导找到小王,说从12月起,将小王的岗位调到公司下属的冷藏库货运中心,调岗后的工资待遇与原岗位大学生的工资待遇相同,不会减少,小王就服从了公司的安排。
  2009年4月,小王发现自己的工资少了,找到公司劳资部门询问时,对方表示这是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下调的,但具体是哪个规定,对方也未解释清楚,小王对此很郁闷。
  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小王觉得更加搓火:小王到冷藏库货运中心做的是冷库运转工作,需要经常到冷藏库去巡视检查。一天,小王与同事照例去冷藏库巡视,两人却忘了拿对讲机。这时公司来人查岗,发现小王与同事都不在办公室,便将他们按脱岗处理,决定扣发一个月的奖金。小王对此很不服气:“没拿对讲机确实不对,但我是在冷藏库巡视检查,也是在上班啊,扣我奖金也太冤了。”虽然小王对此写了说明,但奖金还是被扣了。
  在公司工作好几年了,工资待遇一直不高,再加上调岗、扣奖金等一系列不顺的事儿,今年6月21日,小王递交了辞职申请。
  辞职后不久,一家公司打算聘用小王,工资比原来多出一倍,工作环境等各方面都不错,小王很满意,但因小王不能及时转入档案、社保等关系,所以新单位也无法为他办理入职手续。
  小王几次打电话到原单位说要提档,但都被拒绝,为此,小王申请了劳动仲裁,不但要求原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把自己的档案等所有关系转出,还要求向自己支付医疗费、返还被扣发的奖金、无故降薪等各种赔偿3万余元。
  案例剖析
  企业承诺转档并赔偿职工500元
  等仲裁委进行裁决时间太长,今年7月22日,小王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来到丰台区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针对小王急需转档入职的情况,7月26日星期二上午,丰台区工会调解中心律师徐严严为双方进行了调解。
  调解中,公司代理人表明立场:单位有规定,员工离职时必须由单位、员工双方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上签字,现在小王一直没签字,所以公司才没有把他的档案、社保等关系转出。但公司绝不是扣着他的材料不给,只要他办完离职手续,关系就可以马上转出。小王说,原单位让他注明“因个人原因辞职”,但公司对自己的不公正对待才是他辞职的真正原因,所以他才没签字。
  针对医疗费的问题,经过徐严严律师的讲解,公司认识到试用期不给员工缴纳保险是错误的,愿意按医保报销的比例向小王支付医疗费。
  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公司同意为小王办理档案、社保等关系的转出手续,同时向小王支付500元的补偿款,然后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矛盾当场化解。
  调解当天,小王到原单位办理完离职手续后,顺利地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出。不久,他又顺利地到新单位办理了入职手续。
  专家点评
  企业扣押档案要担侵权责任
  丰台区工会调解中心律师徐严严介绍,本案中,争议焦点最大的是关于档案移转问题。
  调解时,公司说没有扣押小王的档案,只是小王一直不肯在离职申请书上签字,公司无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所以才没有移转档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离职人员,用人单位应在离职当天办理档案移转。用人单位千万不要扣押离职人员的档案,因为扣押档案的行为有可能承担侵权责任,甚至引发赔偿。
  实践中,有许多劳动者不辞而别,拒绝交接工作,有的单位就扣押其档案、社保等关系,来制约劳动者回来进行交接,这是万万不可取的。
  对于不辞而别拒绝交接的劳动者,单位可以先行发一个通知其上班的邮件,未果后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合同约定,向其发送解除合同通知书,之后就可以办理档案和保险减员手续。对于不辞而别的员工给单位造成的损失,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这样就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了。
  (午报记者王香阑)
  ■记者手记
  双方及时沟通
  可有效化解纠纷
  记者曾旁听过很多劳动争议的调解,但在参加本案调解时发现,在整个调解过程中,作为被申请人的北京市某销售公司的代理人始终微笑着,当事人双方在辩论时也都平心静气,没有一点儿敌对情绪,这与很多劳动纠纷双方争得脸红脖子粗的场面完全不同。
  正是当事人双方的平和态度,再加上丰台区工会调解中心律师徐严严入情入理的法律调解,这才使很复杂的一起劳动争议经过两个小时就成功调解了。
  调解结束时,公司代理人为了让小王尽快提到档案,提出让小王跟自己去公司直接办手续。因调函已过有效期,小王先去人才中心换了调函,然后到原单位提档。这期间,为了让小王能在当天顺利办完手续,原单位劳资部门的一个主任在送小孩出国去机场的途中专程赶回公司,在小王的材料上签了字,使小王在当天下午就办好了各种转出手续。
  小王这起劳动纠纷之所以闹到仲裁,主要是因为双方在发生劳动争议后没有进行有效的沟通,使误会进一步加深。通过工会的调解,一个个疙瘩被解开,公司支付了补偿,员工也撤销了仲裁申请,双方对调解结果都很满意。所以,员工和单位之间发生了劳动纠纷,如果双方都有平和的心态,多沟通,多理解对方,各自都做一些让步,这样就一定能化解纠纷,顺利解决矛盾,使社会更加和谐。
   
  
 
 


来源: 上海劳动律师  


邱科铭——上海劳动律师

18916407844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上海劳动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916407844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