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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确义
2018年6月29日  上海劳动律师
    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经参保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用人单位不同意延长的或工伤职工要求延长未获确认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确认。
    从上述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来看,我对这个问题的理解是:停工留薪期应该属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的范围


来源: 上海劳动律师  


邱科铭——上海劳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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